发布时间:2016-11-24编辑:校团委新闻中心阅读:(0)
在甬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成立于1999年,是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学生联合会根据我国跨世纪发展战略对人才的总体要求和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按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整体工作推进要求成立的优秀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院成立10多年来,围绕“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全面、模范表率、堪当重任”的培养目标,不断完善和丰富培养结构、培养模式和培养方法,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今年9-10月份,学院将进行第十七期学员的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甬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非应届毕业生,本、专科学生原则上以2014、2015级为主,研究生原则上以2015级为主)。
二、报名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追求政治进步,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 道德品质良好,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敬师长;
3. 在学习、科研、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比较优异的成绩或具备比较突出的特长和能力;
4. 有较强的社会交往、团体协作和组织策划能力(各级团学干部、社团干部优先);
5. 有自主成才的意识和进取心,并立志成为学院培养目标中的优秀大学生骨干。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前请详细了解本学院的培养目标、报名条件。
2. 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填写学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由各高校团委审核后统一上报;
3. 推荐表到学校团委领取。
四、招生方式
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第十七期招收工作计划,分为学校推荐(自主报名)、笔试、面试三个阶段进行,学院会根据各校团委推荐的100名候选学员名单(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通过考核最终择优选择50名学员(另招一定名额的特招生)。
1. 即日起―9月20日,各校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开展报名工作,并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进行校内选拔。由各高校团委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各校请于9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上报市学联秘书处。
2. 9月中下旬―10月,市学联根据各校推荐情况,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综合成绩,经过考察公示后,最终确认并公布第十七期学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为拓展选拔人才的渠道和视野,学院将特别招收在创新创业、文艺特长等方面(如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国内外科技创新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奥林匹克竞赛等大型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国内外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收录;在发明制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新媒体运营、新闻采编、摄影摄像、文化艺术、志愿服务等方面具有显著特长等)的学员。符合要求并有意愿进入学院学习者经所在学校团委资格审查后上报(不占学校推荐名额),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同上。
五、考核管理
1. 学院实行严格的学分制管理,按照《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考核条例》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由人才学院班委会提出评审意见,报团市委、市学联审查批准,并把考核意见反馈到所在学校团委、学生会。
2. 学员达到一定学分方可结业,否则取消学员资格,予以淘汰。学员毕业后,经团市委、市学联考核,考核通过报送团省委、省学联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获得由团省委、省学联、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考核优秀学员将获得“优秀学员”称号。
附件: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学员推荐表
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学员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一寸照) | ||||
民 族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学 校 | ||||||
年 级 | 专 业 | |||||
现任职务 | 邮 箱 | |||||
移动电话 | ||||||
特长爱好 | ||||||
推荐材料(介绍个人情况,不超过500字,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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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奖励及荣誉 | 荣获时间 | 授予单位 | ||||
系(院)团委(总支)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校团委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学员推荐汇总表
院(校)团委(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推荐顺序 | 姓 名 | 性别 | 学 校 | 院系、专业及年级 | 校内担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特长生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请在备注一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