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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百词学党史——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发布时间:2022-06-16编辑:阅读:(11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周恩来于1953年12月31日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的部分内容。1993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四册。

            谈话指出,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在北京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写入了这些原则。1954年6月下旬,周恩来总理访问了印度、缅甸。在中印和中缅会谈联合声明中,中印、中缅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此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接受,成为处理不同社会和政治制度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中国在处理同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国家的关系中,一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于1953年12月,中国政府同印度政府就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进行谈判,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这五项原则是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得到中国、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和完整体现,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意义:是中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完整体现,标志着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半个世纪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